Article 12

Amended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申报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一)生态系统具有代表性的;

(二)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

(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的繁殖地、越冬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

(四)具备特殊保护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其他湿地。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