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常务委员会应当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和拟定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