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召开全体会议,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审议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