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Amended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存在较大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法规案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

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决定,交法制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向主任会议提出是否继续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

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