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届第一年度编制立法规划。根据立法规划,结合实际需要,每年制定年度立法计划。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