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