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严格保护环境协调区的自然山水、田园风貌、生态环境、景观视廊、建筑高度,确保自然与人文环境得到整体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