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举办单位发布招展信息和宣传广告应当客观、准确,会展活动及展出内容应与发布的信息一致。

已经许可的会展活动,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取消或者变更名称、主题、范围、时间、地点等事项;确需取消或者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告知参展单位并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经备案的,还应当告知会展业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