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的工作经费、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乡镇,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