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征地搬迁工作机制,依法对产业园区内的土地进行管理,并负责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和补偿工作。

园区管委会可以创新征地搬迁安置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探索实行净地征收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