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Repeal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改变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的;
(二)审批建设项目违反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三)对违反空间规划行为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受理或者对违反空间规划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四)违反空间规划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制定、实施、修改、监督空间规划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附 则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