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空间规划:

(一)国家或者自治区发展战略、发展布局作出重大调整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的;

(三)因国家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涉及“三区三线”调整的,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调整方案的可行性组织论证。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