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公安机关开展水域治安检查和查办案件,应当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或者减轻对正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