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Repealed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慈善知识,培育青少年树立现代慈善理念。
鼓励、支持青少年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应当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和慈善文化建设研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