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Amended

法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务委员会网站和《运城日报》等媒体上刊登。

在《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