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草原、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绿地在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净化环境、调节气候、水土保持、防沙固土等方面的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