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完善统计、评估制度,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