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车辆灭失或者不再使用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三)其他需要注销的情形。

实行过渡期管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届满,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