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大件垃圾的分类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