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市和旗县区残疾人联合会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