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印发给代表。

列入大会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提案人和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