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在代表大会期间举行,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主席团组织。监誓人由大会全体代表担任。领誓人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