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Chapter 5 法律责任Article 28In force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