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电梯使用安全的,电梯管理责任人可以委托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的;

(三)遭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四)故障频率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受委托的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应当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