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