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开展供应链创新,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协同创新。

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前加计扣除。

运用财政补助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