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临街和广场周边的店铺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堆放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方便公众发布信息。

城市建(构)筑物、城市道路、护栏、路牌、电线杆、配电箱、变压器、路灯杆、绿篱等设施及树木上喷涂、刻画、张贴广告及宣传品。

Local Regulations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