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和指导本行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履行安全责任。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地下管线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安全演练。

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会同纳入综合管廊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综合管廊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