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法规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付表决,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暂不付表决的法规案,经过审议修改和协调,草案中的重大问题得到解决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再次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