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对职务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成果研发团队、完成人约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