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砍伐、移植树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等措施消除险情,但应当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倾倒并危及管线、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安全的;

(二)因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紧急情况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