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员应当主动回避,但是经当事人一致同意继续调解的除外:

与调解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与调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情形。

调解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回避,调解组织应当及时更换调解员。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