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自治条例由常务委员会组织专门起草组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由提案人起草,也可以委托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第三方起草。专业性较强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