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的具体工作,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