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

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可以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