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等区域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及其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工作,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