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宗教应当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政府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