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设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集中办理高新区内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责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

高新区内的派出机构应当在集中审批场所设立办公窗口,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