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参与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