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也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进行调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申请或者主动进行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