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管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自治县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协同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镇规划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