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自治旗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和有偿使用标准,由自治旗人民政府依照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制定。

对自治旗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

尔族公民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应当给予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