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分组审议,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对地方性法规案的主要问题进行辩论。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