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宗教活动场所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批准,不得设立诊疗服务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诊断、治疗和药品制售。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