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宗教活动场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宗教习惯可以接受公民自愿的捐献、布施、乜贴和其他捐赠,但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办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