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应当定期普查历史文化资源,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应当及时提出将其列入保护名录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将其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