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信息栏,供公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洁。

在城镇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设置发布。

设置户外广告标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文字用语准确、位置适当,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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