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依法投资民用航空。

对在民用航空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