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在公园内开展活动应当控制噪声污染,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将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场所等需要安静氛围场所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不得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划定的健身、娱乐活动区域公示音量标准和限定的活动时间,有条件的公园应当设置音量监控设备。公园内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应当符合环保、治安等管理规定,不得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