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青年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注重服务质量,完成青年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每年能够参加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
(五)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标志及装备;
(六)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年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4